用户套餐注销三年 电信竟称欠费两万

“我三年前已经取消了套餐,怎么现在突然说我欠费!”近日,广东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的陈先生接到电信的电话,称其当时虽然报停了电话,但套餐没有取 消,2009年至今累计欠费19999多元。记者向惠州电信客服了解情况。对方表示,陈先生总共欠费19999多元,其中固话欠费4000多元。记录显 示,2009年7月6日,陈先生的电 信套餐月租从150元/月上升到219元/月,套餐内容在“固话+宽带”的基础上升级为“固话+宽带+手机”,合约期限为三年。”

“我根本就没有开通新套餐,也没有电信的手机号。就算是将我原来注销的套餐进行升级也要经过我同意啊!”杨先生告诉记者,“套餐中有个189开头手机号在新套餐开通后头几个月还产生了一笔通讯费用,由于欠费后来被停机。”

2007年,陈先生开通了电信“固话+宽带”套餐,月租为150元,期限两年。后来由于一些变动,陈先生在2008年4月报停了固话。数月后,他接到欠费通知,称就算固话报停了,但在套餐到期前每月仍要扣月租。于是,陈先生补交了七百多元的欠费,并且叫电信工作人员注销套餐。“当时电信工作人员 说已经帮我搞定,以后就不会扣我费用了。”

律师说法

电信无权收取欠费

“我认为电信无权收取陈先生19999多元的费用。”大方律师团队黎大方律师表示,“电信公司与陈先生签订的‘固话+宽带’业务,依据约定,需 使用2年,这期间,陈先生已经告知电信公司停止该业务,且此后一直没有使用,陈先生与电信公司固话业务在陈先生告知当日即终止。电信公司以未满2年合约为 由不同意停止固话业务,违反电信服务规范。且在2年合约结束后,陈先生也未再行续约,电信公司在明知陈先生未续约、也没有实际使用固话业务的情况下,要求 其支付电话费,没有任何依据。陈先生可以对电信公司提出投诉,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文/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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