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叫韩美丽(化名)的母亲,在想尽了种种办法之后,还是因为证件问题无法为快上小学儿子办到借读证。走投无路之下,韩美丽想到了假证。可证没到手,她反而被警方刑拘。许多网友皆说刑拘太荒唐、罚得太重。荒唐背后当然不止办证难那么简单。…[详细]
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借读需具备“五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为了这“五证”许多人都像韩美丽夫妻一样奔波劳累。终于,韩美丽的五证办齐全了,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家里托人捎来的一纸监护条件证明因为是手写的被拒绝,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好不容易在好心同事帮助下办了暂住证,却被告知暂住证办理时间要求不低于6个月。
韩美丽对借读证渴求到了极点。可是借读证并不是终点。还有人办到了借读证,最后也无法让孩子读书。刘艳就是这么一位母亲。为了让孩子读书,她前前后后跑了七趟,总算是拿到了借读证,谁知道临门一脚却“踢空”。报名当日,刘艳傻眼了,“按照学区划分,孩子应该在兴海学校就读,但是兴海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说父母在京有房才能给孩子报名。”…[详细]
2011年,非京籍儿童在北京接受义务教育的门槛降低,由“五证”变为“两证”(本市居住证明和原籍户口本),结果,2012年,门槛又被提升至“五证”,今年部分区县在“五证”的基础上又设了社保缴纳证明、在京有房产等新的门槛。
由此可见,韩美丽所遭遇的问题,病根不在于办证难,它可以是“两证”也可以是“五证”,可以接受手写,也可以非要打印的,变换的依据就是需不需要“卡”人,要“卡”多少人。而即使有了“五证”,需要的时候,又会生出七证、八证、九证………[详细]
北京的小学数量已经从2002年的1824所,减少到了2011年的1090所,平均下来,十年间,平均每年有73所小学在北京消失。这是因为,随着出生率的整体走低,北京的生源在不断减少,教育部门就开始了撤点并校的政策。…[详细]
生育毕竟是个动态数据,下降是大趋势,可却是“螺旋式”的,有高有低。今年,北京市的适龄入学儿童比去年多了整整2.64万人。这已经是连续三年大幅增长了。而专家预测,到了明年,人数还会猛增,因为2007年流行“金猪宝宝”,2008年流行“奥运宝宝”。今年,北京的西城区仅户籍适龄儿童数量就达到9000人,比去年增加3000人,增幅高达50%。显然,这些公立学校就会优先满足本地户籍的孩子上学。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为设置的门槛越来越高。
2007年,北京市京籍和非京籍的小学生招生数量比是1.47:1,而在2009年,京籍入学儿童数量锐减了1万多,这个比例就变成了1.1:1。2011年,京籍适龄儿童数量突然增加了1万多,这个比列又变为了1.33:1。这些数字背后是非京籍儿童的“辛酸”,等的是京籍儿童吃饱后留下的“面包”。在本地人“面包”都不够分的情况下,就遑论外地孩子。…[详细]
教育资源稀缺或者紧张,几乎是个公认的“命题”了。人们想到的办法是,政府鼓励、资助民间办学。可是,这次的“学位”紧张恰好说明,已有的公立教学资源都没被好好利用。
2006年新修的义务教育法写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要想办法兴办新的教育资源来满足这部分随父母来到城市生活的流动儿童的学习需求。那么,利用起来这些多出来的教育资源不是更划算?节约了成本,简直事半功倍。可实际上却是不断地撤校。这样短视的行为,缺乏长远的规划,结果是本地儿童也遭遇了入学难。有关部门这时候“临时抱佛脚”,宣布要开始兴修多所新的小学了。可兴办学校远比撤校要费事多了。
当然,另一方面,民间兴办的教育资源也没有发展起来。甚至许多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的确,不少打工子弟学校都脏乱差。可不资助民办的,公立资源又减少,那就让孩子根本没学上了。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弟,国家推行的政策是,“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那么,不仅要保住还要大力发展公立教育才是有关部门应该做的。不然就变成了,灭了私营的,又不发展甚至还毁坏公立的。
所以,在以“教育资源稀缺”作为外来儿童上学难的理由时,不妨探讨一下为什么稀缺,这种稀缺是不可逆的吗?人为失误或者不作为因素有多少?特别优质的教育资源几乎在任何国家都稀缺,名中学名小学,在任何地方都让人趋之如骛。然而合格乃至优良的教育资源却又是另外一码事。更不用说,许多师范生前几年还找不到工作,简直是浪费资源。…[详细]
中央的有关文件确定了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孩子的教育问题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而流入地省一级的政府又把责任层层下放。最后,重压就在了区县一级政府之上。还是以北京为例,2011年,北京的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是600多亿人民币,而市一级的预算是290多亿人民币,东部省份的义务教育几乎是得不到中央拨款的,所以区县一级政府自己负担了几百亿大头。那么这笔钱中用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义务教育上的又是多少呢?官方的说法是,北京“十一五”以来每年为随迁子女教育投入经费超过10亿元。
简单地算一下,就算这10亿多全部都给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非京籍孩子。2011年,非京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36.9895万,平均每人不到2704元。而当年的北京普通中小学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316.8亿元,小学、初中、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8719元、11242元、13612元。所谓的生均公用经费是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还不包括教师工资等开销。…[详细]
专题《不给占海特们上学,就请退税》与《“北上广”本地人的“权利”源自哪》已经阐述过为何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应该享受到均等的教育机会:现行政策让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可从全国“吸榨养分”;同时,在税的征收上,并无本地人、外地人之分,交同样的税,就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特别是北京,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经费,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照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在现行的分税体制下,外来务工人员创造的税收等经济利益是全市范围内共享的,而他们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更是全省、全国共享的。换而言之,如果单让本来财力比上级政府弱得多的区县基层政府来承担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的确不现实,最后就会造成层层推脱。而对这个群体的义务教育政策变过三次,从1996年以前的几乎没有任何配套政策,变为1996-2006年的支持办打工子弟学校等有限支持,再到2006年以后的“平等”政策,也体现出政府开始负起责任的决心。2006年以前的政策多少是既要外来务工人员发展城市经济,又不想负担太多的责任。那么,2006年以后,就应该好好用具体措施执行新政策,弥补以前的欠债。
理应由中央政府和省一级政府来承担更多的责任。像是在美国,为解决乡村流动儿童的问题,美国联邦政府在1966 年制定了“流动教育计划”,资助其家庭为了寻找就业机会的需要而离开家乡的学区到农业、渔业、林业或者奶牛场以及食品加工地就业的流动家庭的儿童。在资金来源和使用上,流动学生教育计划资金来自于联邦政府的拨款,而不依赖于地方政府。还有一个例子是一百多年前的德国,统一后的德国,城市化水平得以迅速提高,城市由1871年的1482万人增加到1910年的3896万人,而同期的农村人口则减少了26.6万人。短短的几十年间,德国实现了由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同样面临基础教育、住房等等难题。他们的解决之道是义务教育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双方共同承担。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德国规定所有的教师必须经过国家有关主管机构委任,并且制订了一整套严格的教师选用和考核制度。同时将所有的教师都纳入公务员系统进行管理。
总之,在有关部门有所作为的情况下,所谓的教育资源稀缺并非是个不好解决的痼疾。…[详细]
有学者在全国调研后,把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经费负担模式分为了四个:上海模式,贵州模式、广州模式和北京模式。而调研的结果是全国多数城市都采取的是北京这样的经费负担模式——即“以公办学校为主”,但仍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在条件简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公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基本由区县政府负担;政府对有许可证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及学生提供了少量财政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分担;市级政府在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中,没有发挥主导作用。除了上海模式而外,其它两种不仅有北京模式有的弊病,还有其它不好之处——例如有的地方公办教育更匮乏等等。
由此可见,韩美丽的问题其实是个全国性的大问题。而既然“平等”已经早就写入了“义务教育法”中,就应该用细则来贯彻,而非只是个精神。(参考:袁连生 ,《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及财政问题研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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